重要通知:涉及進出口許可證業務的企業,下月前盡快辦理CA電子鑰匙
發布時間:2019-03-20
根據國家許可證配額管理局最新通知,商務部進出口許可證統一管理平臺將于2019年3月31日關閉“有紙申請”方式,企業必須全部使用電子鑰匙登錄系統,采取“無紙申請”方式申請機電產品進口單證。
溫馨提示:
為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避免后期因集中辦理而不能及時獲得電子鑰匙,4月1日前,請各有關企業盡快辦理許可證電子鑰匙。
關于盡快辦理許可證電子鑰匙的通知
各機電進口企業:
為推進機電產品進口單證的無紙化進程,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2018年第82號公告《公布貨物進口許可證件申領和通關無紙化作業有關事項》,機電產品進口單證全流程無紙化已于2018年10月1日開始實行,并設定半年作為過渡期。
過渡期內,使用或不使用電子鑰匙均可進行無紙申請。過渡期后,即2019年4月1日起,無電子鑰匙采用“有紙申請”方式時,企業必須向發證機構提供紙質申請材料后才可獲得審核;有電子鑰匙采取“無紙申請”方式,則可無需提供紙質材料,既可實現“一次不用跑”,也可獲得快捷審批。
為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避免后期因集中辦理而不能及時獲得電子鑰匙,請各相關企業,盡快通過當地所屬的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企業電子鑰匙。
CA電子鑰匙在線申請網址為:
http://careg.ec.com.cn/busLoginController.do?toLogin
電子鑰匙首次申領流程圖
電子鑰匙客服電話為010-58103599。
商務部許可證局
2019年1月15日
單一窗口報關單填制時,自動進出口許可證要當心,代碼“7(非機電自動進口許可證)”和“O(機電許可證)”不一樣,填錯會退單,如下圖。
附進口許可證辦理平臺:
http://licenceapp.ec.com.cn/ielic/ielic.jsp
政策延伸
公布貨物進口許可證件申領
和通關無紙化作業有關事項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82號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促進外貿穩定增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商務部、海關總署決定對貨物進口許可證件申領和通關實行無紙化作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貨物和屬于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除消耗臭氧層物質以外)實行進口許可證件申領和通關作業無紙化。
二、進口單位申請進口上述貨物的,可自行選擇有紙作業或者無紙作業方式。選擇無紙作業方式的進口單位,應按規定向商務部或者商務部委托的機構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自動進口許可證)電子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進口許可證)電子證書,并以通關作業無紙化方式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三、以通關作業無紙化方式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的進口單位,可免于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紙質證書。因管理需要或者其他情形需驗核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紙質證書的,進口單位應當補充提交紙質證書,或者以有紙作業方式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四、海關以進口許可證件聯網核查的方式驗核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電子證書,不再進行紙面簽注。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發證機構按照海關反饋的進口許可證件使用狀態、清關數據等進行延期、變更、核銷等操作。
五、對上述貨物實行無紙作業的具體程序,按商務部公告2016年第82號、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25號和《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貨物進出口許可證電子證書申請簽發使用規范(試行)〉的通知》(商辦配函〔2015〕49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公告由商務部、海關總署負責解釋。以往有關規定凡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