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內,全國共進口防疫物資16139批次,共5917.8萬件
發布時間:2020-02-01海關總署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在全國各通關現場設立專門受理窗口和綠色通道,為疫情防控物資提供便捷高效通關服務。
1月24日晚,海關總署向武漢海關下發通知,要求設立專門受理窗口和綠色通道,第一時間為相關物資辦理通關手續,對進口捐贈物資實施快速驗放,并通知各關參照執行。
1月26日凌晨發布公告,境外捐贈的疫情防控物資,海關可憑醫藥主管部門的證明先登記放行,后補辦相關手續。
1月27日,按照特事特辦原則,海關總署進一步制發通知明確進口疫情防控物資快速通關措施,對專門用于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等,包括通過各類運輸方式進口、旅客攜帶和通過郵寄快遞方式進境的疫情防控物資,做到即到即提,確保通關“零延時”,以最短的時間投入疫情防控;要求全國所有隸屬海關設立咨詢熱線,并在主要媒體公布,專人負責值守,第一時間響應企業需求,解答問題,指導辦理通關業務;啟動相關物資進口信息收集匯總機制,加強進口疫情防控物資數據統計,為做好疫情防控物資供應保障提供決策參考。同時,積極做好供港澳物資的通關服務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