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政策】2月,這些海關政策快來看!
發布時間:2021-02-03近期,都有哪些海關相關新政策、新規定開始實施?快來了解一下吧!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號
關于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要求,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54號),特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見附件),現予發布。自2021年1月5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2號
關于防止法國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近日,法國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本國家禽發生H5N8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自2021年1月5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法國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3號
關于保稅物流中心統計辦法的公告
為加強保稅物流中心(以下簡稱物流中心)管理,準確反映物流中心進出貨物的實際流向流量,促進物流中心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工作管理規定》及相關規定,現就物流中心統計辦法公告如下。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
關于保稅物流中心統計辦法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4號
關于修訂《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設置規范》《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范》和《海關指定監管場地管理規范》的公告
關于修訂《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設置規范》《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范》和《海關指定監管場地管理規范》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5號
關于實施鐵路進出境快速通關業務模式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6號
關于防止塞內加爾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塞內加爾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7號
關于解除老撾部分地區口蹄疫疫情禁令的公告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解除老撾南塔省勐新縣部分區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該區域位于35個地理坐標端點的連線范圍內(經緯度和區劃圖見附件)。原農業部文件[〔1990〕農(檢疫)字第6號]對老撾上述區域的禁令同時解除。自2021年1月20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號
關于2021年自澳大利亞進口兩類農產品觸發水平數量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和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07號,我國對自澳大利亞進口的兩類8個稅號農產品(以下簡稱兩類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現將2020年度兩類農產品適用協定稅率進口數量和2021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25日起實施。
關于2021年自澳大利亞進口兩類農產品觸發水平數量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9號
關于執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第38號令公布了《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以下簡稱“《目錄(2020年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以下簡稱“國發37號文”)及相關規定,現就執行中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自2021年1月27日起實施。
關于執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有關問題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10號
關于防止立陶宛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立陶宛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1號
關于發布《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海關通關須知》的公告
為支持我國舉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海關總署研究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海關通關須知》(見附件),現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13日實施。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12號
關于防止斯里蘭卡牛結節性皮膚病傳入我國的公告
2021年1月19日,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公布斯里蘭卡賈夫納縣(Jaffna)、馬納爾縣(Mannar)和瓦武尼亞縣(Vavuniya)6家農場發生牛結節性皮膚病疫情,涉及的易感動物有543頭牛,其中83頭發病,這是斯里蘭卡首次發生牛結節性皮膚病疫情。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自2021年1月28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斯里蘭卡牛結節性皮膚病傳入我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