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這些進口家用電器相關產品不適用海南自貿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
發布時間:2021-03-15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相關產品范圍的通知》,進一步明確《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中相關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產品清單。
在日前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出臺的《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中,第二條明確規定:生產設備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八十四、八十五和九十章中除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外的其他商品;第六條明確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將會同有關部門另行明確第二條中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商品范圍。
本次明確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產品清單共226個子目,意味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八十四、八十五和九十章中除本次清單的226個子目之外,都可以享受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即被列入下列清單的設備,不得享受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
除《相關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產品清單》及《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外的產品,均可享受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
相關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產品清單:
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